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8月24日召开说明会澄清发泡餐盒“有毒说”,认为只要采取正确的回收方法,我国生产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是符合循环经济和环保方面要求的。说明会指出,一次性发泡餐具生产和使用过程不具备产生二恶英的条件,因此其与二恶英无关。另外,关于65℃以上使用会释放出苯乙烯单体的问题也是毫无科学根据的,因其解聚温度需高达280℃以上,软化温度也需110℃至120℃。“因此用发泡餐盒盛装热饭菜是没有问题的。”
此消息一出,便引舆论纷纷。有人甚至认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为了行业利益而不顾道德良心。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到底有没有毒,我们无法定论。但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在这其中的行为以及引起的争议却值得我们思考:作为行业协会,在为行业代言的过程中应该恪守怎样的话语底线呢?就此,我们约请部分作者发表了看法。
行业协会
莫成“人民公敌”
练洪洋(《广州日报》评论员)
应该给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颁个奖,因为他们是世界上第一个证明一次性发泡餐盒无毒害的!多么了不起的颠覆啊,“中塑协”真是功不可没。空口无凭,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至少有一些过硬的证据吧?可惜的是,公众没有看到。
如果以时间为主线往上溯,行业协会雷人事件屡屡冲击公众眼球:前几天“中房协”上书国务院,建议暂缓出台新的紧缩性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家调控政策尚未见效,房价仍在攀升,“中房协”就按捺不住,急急如律令,招惹公众;往上,看看“中奶协”在整个三聚氰胺事件中的表现,令国人纠结了好一阵子;再久远,有“全国牙防组”、“中国保健食品协会”乱象……
在市场经济国家,行业协会是一个游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中介性、自律性和互惠性的社会组织,既不是政府组织,也不是经营性的市场经济实体,而是属于“第三域”组织。它上与政府沟通,做到下情上达,甚至与政府讨价还价,维持行业利益;下与企业相关,参与市场管理,实现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企业违法乱纪行为等等。为什么我们的行业协会,为了维持行业利益,不惜违反常识、公理(像“中塑协”支持生产使用一次性发泡餐盒),悖逆民意(如“中房协”上书),与人民为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追溯行业协会自私自利的原因,一言以蔽之,恐怕用“初级阶段”理论较为妥帖。在此暂且不作深入讨究,我想说的是,行业协会必须克服急躁症、短视病,急功近利的结果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甚至于自我毁灭,到时上帝也救不了你。不信就看看第一个倒下的行业协会——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吧。这个行业协会乱排序、乱评比、乱收费,引起企业和社会的反感,甚至连国务院督办都不放在眼里。结果如何?一样死得很难看!“多行不义必自毙”,未必只是一句吓人的空话。
早在1914年上海纺织同业公会的章规就提出“积商德、聚商情、厚商力、启商智、应商战”,为商之道“德”为先。虽然,百年光阴沧海桑田,但有些价值恒久弥新,道德便是。一个罔顾道德的企业,能否做大做强?同理,一个不把基本社会责任感放在眼中的行业协会能够走多远?从局部利益上,企业与公众之间是一对矛盾关系,之间进行零和博弈,而从长远看来,则应该是互惠互利的关系,是正和博弈,没有公众的支持,企业如何发展壮大?为了企业的未来,也为了协会的前途,行业协会当自重,切莫成为“人民公敌”。
“嘴巴”岂能靠“屁股”决定
胡志勇(《华商报》高级评论员)
在这个利益格局不断分化的时代,“屁股决定脑袋”“屁股决定嘴巴”正成为一种“风尚”,比如房地产协会永远都是坐在开发商一边,为开发商的利益鼓与呼。这本属正常,当时代承认利益群体的存在,就得直面利益群体的正当博弈,就得正视利益代言人的诞生是水到渠成之事。很多时候,“屁股”决定下的“嘴巴”所代之言,并没有绝对的对错标准,往往是站在不同立场、角度上的一种正当表达。但这种表达不是没有底线,更不是没有原则,科学的依据、真相的恪守,这是最起码的底线和原则。遵照了这样的原则,行业协会为行业利益鼓与呼,可视作“仗义执言”,违背了这样的原则,则可视为“为虎作伥”。
由此观之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为发泡餐具的正名,因为更多是一种言语的辩护,而不是科学证据推导下的辩护,于是不由令人生发“狡辩”的怀疑。众所周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当初被判“死刑”,不是哪个部委的一时冲动,更不是哪个决策部门领导拍脑袋一言堂的决断,而是经过了质检、卫生等科学实验、研究后得出的结论。如果要想推翻这一结论,唯一的途径就是拿出更多、更具说服力的科学依据来。从1991年原国家经贸委颁布实施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到2005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都将一次性发泡餐具列入淘汰类产品,“发泡餐具有害”的观念在这些年正越来越深入人心。在这种背景下,科学证据胜于雄辩,尤其当我国食品安全屡屡挫伤国人信心时,一个本身就是塑料制品代言人的行业协会,唯有用科学来揭示真相,才可能赢得公信,才可能称得上“仗义执言”。
可惜可叹的是,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仅仅“自说自话”地拿出一番结论,看不到完整的科学论证链条,更看不到论证过程,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辩护,连三岁小孩都难以说服,何况国家部委、广大公众、社会舆论?如果该协会的辩护理由就是这些自我导演的所谓结论,那只能说明他们的“嘴巴”真的是完全靠“屁股”决定了,“嘴巴”发言的唯一标准不是科学不是真相,而是“屁股”下面的位置,这样的辩护越看越像“狡辩”,让人总是想到“为虎作伥”这个词。
行业协会不能只剩一种职能
毛建国 (《扬州日报》评论员)
发泡餐盒到底有没有毒,问题比较专业,应由专业人士来解答。暂且跳出细节性的争论,我只好奇,为何这一次又是协会站出来?难道行业协会想不到这番言论,将会激起民意强烈反弹及对自身形象的巨大损伤吗?
这些年来,行业协会真是不甘寂寞,大有你方唱罢我登场之势。前有方便面协会,公然行涨价之事;近有银行业协会高喊,ATM跨行取款收费上调合法合规……无意再去一一列举,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现在协会面广量多,在维护协会成员的利益上更是不遗余力。很多时候,会员企业在逐利时还表现得甚是含蓄,可协会不同,不但敢谋利,而且敢于用让公众不齿的方式谋利。
公众很包容,但再包容,也不能接受行业协会只剩下为会员企业谋利。一般理解,行业协会有八大职能,即:代表职能、沟通职能、协调职能、监督职能、公正职能、统计职能、研究职能、服务职能。其中代表职能,即代表本行业全体企业的共同利益的职能,只是其中之一。可现在倒好,行业协会的代表职能烈焰逼人,其他七种职能却偃旗息鼓了。尤其监督、公正,也就是公众理解的自律职能,几乎看不到。当行业协会只剩下一种职能时,或许会员企业满意了,但公众不会满意,这样的行业协会也必然失去公信力。
其实公众能够理解,行业协会生存也很艰难。要想吃饭,而且要想吃好饭,必须帮助会员企业说好话,帮助人家谋好利。否则,人家凭什么给你经费,凭什么加入你的行列。可如果职能只剩下一点,那又怎么赢得公众的信任和理解,又怎么获得政府的满意和支持呢?可以说,当行业协会把自己的职能萎缩成一种时,在公众那里站不直腰,在政府那里又抬不起头,即使在会员企业那里,也挺不起膝。我们什么时候见过资本真正看得起那些向它奴颜婢膝的“附生藤”?
行业协会的发展有其必然性,中国当然需要有行业协会。相对于发达国家,我们的行业协会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行业协会需要发展,行业协会的代表职能也可以发挥,而且也应当发挥。问题的关键是,不能违背一些基本的良知与道义;更关键的是,不能只剩下一种职能,只想到代表企业利益。行业协会在其他职能特别是在自律上,也应该大有作为,如此,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真正做到让政府、公众、企业三方满意。
行业协会公信需“放权”
赵志疆(《大河报》评论员)
意料之中,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此番表态引起了各界不满。原因无他,作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生产企业的“娘家”,公众近乎本能地对其是否“护短”产生质疑,曾经发生的很多类似事件,似乎也给这种质疑提供了依据。
跳出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是否安全这个话题,各执一词的对峙局面本身就值得反思——行业协会缺乏足够公信力的短板因此暴露无遗,而这与其先天性缺陷不无关系。
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行业协会本身具有一定的行业管理职能,然而其“半官半民”的身份本身,使得本应由行业协会行使的权利,很大一部分掌握在政府手中。“半民”的身份使相对弱势的行业协会向政府要求“放权”,“半官”的身份使其以相对强势的姿态向民众施加影响,如此一来,其公信力难免大受影响,纵使是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正当诉求,在公众看来也不过是瞒天过海的“自说自话”。
欧美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已走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历程,其职能设置和运行方式在长期的市场经济检验中被证明是科学合理的,考究他们对我国行业协会改革无疑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以美国为例,在传统的商贸活动中,其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以及经济秩序的维护,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行业自律行为。美国市场得以比较有序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依靠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自律作用,有些组织还具有法律赋予的行政管辖权和处罚权,不同的工商业部门都会成立相应的行业联盟,并制定相关的共同遵守的行业准则。
反观国内,行业协会的尴尬不仅在于“半官半民”的身份本身,更在于现行法律对其概念缺少准确的定义,乃至于其更多地是以政府部门附庸的形象出现,“权到用时方恨少”。除此之外,欧美国家对行业协会“放权”的前提是,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因此也更加理直气壮地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管理义务。国内行业协会则至今依然要靠“会费”养活,乃至于在不少企业看来,行业协会除了收费之外几乎无所事事。凡此种种,使得行业协会服务企业的职能被不断放大,内部监督管理、外部服务公众的职能则不断式微,如此一来,其本应具有的公信力怎能不大打折扣?
实际上,行业自律是维护行业秩序的关键所在,也是行业协会最基本的信誉名片。做到这一点,政府部门首先就应适当放权,为行业协会的成长提供一个更加适宜的空间,而这也正是转变政府职能打造“小政府,大社会”的题中之意。在对行业协会的“自说自话”大加鞭挞之余,其自身的发展困境也值得我们引起足够的关注,毕竟,“一盘散沙”的企业结局是谁都不愿看到的。
更应警惕公共部门“自说自话”
闻涛(本报评论员)
一个基本的共识是:行业协会为各自行业说话天经地义,但也不能罔顾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更应为我们所警惕的,是一些本应该代表广大群众利益的公共部门,也在为各自所处的行业利益、部门利益而“自说自话”,全然不顾自身性质的公共性。
所谓公共部门,是指“被国家授予公共权力,并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组织目标,管理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法定服务的政府组织。”在这里,维护公共利益是其工作目标,管理公共事务、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服务,是其工作内容。而这,也就决定了公共部门不仅应为其所主管的行业、部门说话,而且更应为广大的人民群众说话。
但实际上,我们遗憾地看到,一些公共部门却一屁股坐到了各自的行业利益、部门利益上,有的甚至比一些行业协会更“行业协会”。譬如:在一些地方,公用事业收费要涨价,一些主管部门就忙不迭地站出来用“遵循市场化定价机制”为垄断者辩护;一些公共设施需开放,一些主管部门也会用“安全、经费”等理由为管理者搪塞,让其继续远离群众……其中,满眼尽是对行业利益、部门利益的维护,而站在广大群众立场的“公道话”却是少之又少。真不知在这些个别的公共部门中,对“以人为本”是怎么理解的?又将我们党“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宗旨置于了何处?
不难看出,这种公共部门“自说自话”的现象,正在侵蚀其自身存在的公益基础,正在使其合法性受到玷污,政治伦理荡然无存。作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正在演化为自身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从国家和社会的守夜人,正在退化为行业和部门利益看家护院的“家丁”。这,其实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具体表现,值得我们高度注意并警惕。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公共部门“自说自话”,看似维护了行业利益、部门利益,但这种利益是一种不道德的利益,是一种出卖自身公信力而获得的暂时的虚无缥缈的利益。作为公共部门,当公信力不存,其实一切所谓的利益,最终也都将湮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