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内容:
“中国药文化研究会”更名为“中国医药文化促进会”
二、申请理由:
该协会更名申请理由有以下三方面:
第一,我国与药物相关的领域有三个产业:农药、兽药和医药。中国药文化研究会章程所明确的领域是医药。为了表达准确,符合该协会章程的规定,该会申请把名称中的“药”改为“医药”,与农药、兽药区别开来,一目了然,避免产生歧义与误解。
第二,医和药的关系,是同宗同源、密不可分的。医是诊断疾病的手段,药是治疗疾病的载体,共同担负着防治疾病、维护健康的职能。从文化的层面上来说,医药文化是相互交融、和谐统一、不可分割的。因此该会申请将“药文化”变更为“医药文化”。
第三,该协会目前名称中“研究”二字,功能定位有局限性,给人以研究单纯学术理论的印象,不利于开展业务活动。把“研究”变更为“促进”,能更好地增进文化与经济的结合,面向行业、面向社会,更好地实现社团组织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另外,该协会的定位是:“一个宗旨”——以文化服务医药,提升医药行业竞争力;“两个方向”——传统医药文化与现代医药文化;“三个重点”——医药科学普及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文化,医药养生文化。
综上所述,中国药文化研究会拟申请更名为“中国医药文化促进会”。
三、中国医药文化促进会业务范围:
(一) 发掘、整理、研究我国医药文化在“理(理论、学说),艺(工艺、技术),史(史志、传记),德(道德、风范),法(法规、制度)”等方面的优秀历史遗产,按照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加以总结,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咨询建议和意见;
(二)调查研究我国医药企事业单位文化建设的发展状况,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宣传、推介优秀的企业理念、形象标识;
(三)根据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需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智力开发和专业培训,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推进名牌培育等工作;
(四)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定期开展以“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关爱人民生命健康”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宣传、展示活动,建立“中国医药文化品牌”认证体系和评选机制,推进诚信生产经营环境的建设;
(五)组织医药文化的对外考察交流活动;
(六)根据市场需要编辑出版有关报刊、资料,摄制、影视作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七)完成有关主管部门授权及会员委托的工作任务。
四、中国药文化研究会联系电话:010-68352186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朱莉丽,电话兼传真:6319264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