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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申请设立预制混凝土桩分会

来源: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2010-04-16

  一、 申请内容

  成立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制混凝土桩分会

  二、申请理由

  预制混凝土桩包括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预制混凝土方桩、预应力混凝土板桩及其他形状或类型的预制混凝土桩。预制混凝土桩具有设计选用范围广、吊装运输方便、施工前期准备时间短、施工速度快、工期短、施工现场简洁、成桩质量监测方便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港口、市政、桥梁、铁路、公路、水利等工程领域,是现代工程建筑不可缺或的地基基础用产品。目前,我国的管桩生产企业已超过400家,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福建、北京、海南、广西、天津、武汉和安徽等22个省市自治区,年产量约28000万米,配套的原材料及生产装备企业也有300多家,方桩生产企业也有数百家,已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配套齐全的行业。

  但与此同时,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严重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如低水平重复建设,市场竞争秩序不规范等,产品质量的安全隐患问题越来越严重。特别是产品的原材料上偷工减料现象比比皆是。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发挥协会组织在行业中的作用,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拟申请设立预制混凝土桩分会,以便更好地组织开展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相关活动,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扩大协会组织的作用和影响。

  三、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法规,承办政府各部门委托本会办理的各项任务,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

  (二)开展行业调查,收集和积累行业基础资料,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三)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行业发展;

  (四)开展咨询服务,组织经验交流和专题研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五)做好市场预测,沟通市场信息,为企业开拓市场服务,并以行规行约协调本行业会员间在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中的矛盾,做好工作;

  (六)搜集、整理、发布信息和专题资料,引导企业深化改革,转机建制,加强管理,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适应市场需要;

  (七)利用多种方式为企业培养技术与管理方面人才,逐步提高企业的职工素质和管理水平;

  (八)发展与国外同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四、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拟申请设立的预制混凝土桩分会业务范围

  (一)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国内外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发展动态,提出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研究,组织制定及修订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时进行相关标准的宣贯培训;

  (三)代表行业利益,切实为会员服务,继续努力办好《预制混凝土桩》内部交流技术刊物,反映企业或会员的诉求,做好企业的参谋;

  (四)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促进行业发展进步。继续做好与国外同行的技术交流工作,组织会员企业对外交往活动,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与装备,扩大行业协会在国际的影响力;

  (五)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任志帅,电话兼传真:63192649)。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联系电话:8837646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马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