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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垄断法》相关配套规定的征求修改意见通知

     2009-5-11 作者: [字号: ]
来源:原创

     2009年5月8日,应国家工商总局邀请,中万(北京)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促进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李京生律师作为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代表参加了由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工作会议。会上讨论了《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经中万(北京)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促进中心领导研究,认为两项规定与广大行业协会商会未来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息息相关,协会界人士应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看法。因此,中心建议广大行业协会商会密切关注两个即将出台的规定,并积极提出修改意见。
 
    同时,为了让政策制订者能更好地倾听来自广大行业协会商会的声音,重视来自行业协会商会的诉求,中万(北京)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促进中心愿意做协会的桥梁,将广大行业协会商会分散的意见和诉求汇总并通过中心的专家委员会等与国家工商总局有深厚渊源和人脉基础的畅通渠道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反映,以期更有效地表达广大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同时也深入践行中心“服务于协会”的宗旨。
   
    中心希望广大行业协会商会认真研究两项规定,并于截止日期之前本着对协会发展负责任的态度及时向我中心反映修改意见。
 
意见征求截止日期:2009年5月26日
联系人: 周科
电子邮箱:karlheinz03@hotmail.com
联系电话:010-58891255
传真:    010-58891086
手机:    130311853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1421-1424室
邮编:100038
 
 
 
注:同时也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直接表达意见和诉求
传真:010-68050305
电子邮箱:ama@sai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
邮编:100820
 
 
 
 
 
 
 
中万(北京)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促进中心
                                                          200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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