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经)1857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药用辅料分会
二、申请理由:
药用辅料是指在制剂处方设计时,为解决制剂的成型性、有效性、稳定性、安全性加入处方中除主药以外的一切药用物料的统称。药用辅料在制剂配方中占大部分,对药品制剂的安全性和疗效性有直接影响,它不仅赋予药物一定剂型,而且与提高药物的疗效、降低不良反应有很大的关系,其质量可靠性和多样性是保证剂型和制剂先进性的基础。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药用辅料行业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为药用辅料标准数量少,标准项目不齐全。我国公布的药用辅料标准占所属使用药用辅料不足30%,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二、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药用辅料管理法规。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一次调查显示,我国制药企业使用的辅料有80%是由不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有70%的产品没有批准文号,这种状况与《药品管理法》中所要求的原料、辅料都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的规定相去甚远。面对上述问题,我国药用辅料产业迫切地需要一个组织能够来规范整个行业的发展。
“齐二药”事件的发生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药用辅料的规范生产和使用已经到了亟待解决的时候。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深感开展行业自律的必要,近几年已陆续有一些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在各种公开场合呼吁尽快成立药用辅料协会既是代表这个行业声音的第三方机构、又能代表药用辅料行业总体发展要求的协会来参与行业的自律和净化。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成立二十年来一直很关注药用辅料的科研开发与应用,并与众多国内外生产药用辅料的企业有着很好的合作关系。
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拟申请成立药用辅料分会,加强与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的联系,反映会员单位的合理要求,配合政府部门制定药用辅料国家标准工作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成果推广活动,帮助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规范辅料生产管理,促进药用辅料生产企业与药品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药用辅料产业的资源整合,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国内外辅料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药用辅料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业务范围:
(一)本分会由法人、其他组织和从事药用辅料及制剂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机构组成。
(二)为会员企业提供政府事务帮助。
(三)为企业提供技术中介、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出版书籍、刊物,传播管理科学知识、举办专题研讨会,提供和交流行业信息。
(四)接受政府或部门委托制定药用辅料标准,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承办与药用辅料发展及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任务。
(五)开展国内外药用辅料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讨、咨询、宣传与推广。
(六)组织国内外药用辅料的学术交流、考察活动,加强学术团体间、生产企业与行业协会间的横向联系和协作。
(七)组织产品展览、推荐及宣传活动。
(八)组织药用辅料学术论文的撰写、搜集、整理,评选和奖励优秀成果。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赵越,电话兼传真:63192649)。
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联系电话:010-8201188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