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饮料工业协会饮料产业政策专家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近年来,我国饮料工业持续快速发展,连续5年饮料总产量保持20%以上的增速,饮料已经成为国民的日常消费品。由于饮料行业已经深入到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国家产业政策对行业的影响越来越显著。
《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各项法规与饮料行业密切相关,这些政策在颁布实施或修订之前一般都会向协会征求行业意见。国家产业政策往往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只有充分听取行业专家的意见,才能提出高效、有针对性的意见,从而真实全面地反映饮料行业的需求。目前,很多饮料生产企业提出要求,希望服务于会员单位的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能整合行业专家的智能资源,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
因此,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拟成立“饮料产业政策专家委员会”,以便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修订产业政策前征求意见时,协会能够代表行业及时、有效反映意见和建议,并向企业开展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促进中国饮料工业的健康发展。
三、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业务范围:
1、根据党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总任务,结合行业具体情况,宣传和贯彻国家与行业、企业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
2、对饮料行业基础资料进行调查、整理,掌握行业全面情况,对国内外饮料市场进行调查和预测,研究饮料行业发展方向,探索行业发展规律;
3、提出饮料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扶优限劣政策及经济、税收立法等方面的建议;
4、推动饮料行业的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包装,开发新产品;
5、根据行业需要,在政府部门批准或授权委托下,组织和参与制定、修订饮料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协会标准;协助政府部门搞好产品的质量管理和质量评定工作;
6、协助政府部门搞好有特殊规定的饮料品牌、饮料企业、饮料产品的管理工作;
7、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关注产业安全;积极协助政府组织企业依法进行反倾销应诉工作,扩大企业出口;积极推动会员企业拓展国外市场,争创国际品牌;
8、组织国内外行业性考察学习、培训、接待国外来访,参加和举办有关国内及国际的行业会议和展览、展销活动,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同行和相关行业组织、企业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和参与有关座谈、研讨、鉴定会;
9、提供国内外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方面咨询服务,开展行业经济技术交流;沟通行业情况,定期对全行业和会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据此为会员出具有关的分析材料和证明材料;编写全行业的经济技术资料;
10、出版会刊《中国饮料》和《饮料工业》,开办网站,充分利用媒体,宣传行业、促进消费;
11、协调企业在生产、经营、市场、联合、出口等方面的问题,在符合大多数会员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为企业创造公平有序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12、接受政府和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任务。
四、中国饮料工业协会饮料产业政策专家委员会业务范围:
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提出饮料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扶优限劣政策及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开展国家产业政策释疑、咨询、指导等服务。
五、中国饮料协会联系电话:010-84464236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朱莉丽,电话兼传真:6319264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