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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业协会申请成立科学法规工委会

时间:2008-12-4 来源:国资委协会办  作者: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申请成立科学与法规工作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与法规工作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随着食品工业持续繁荣发展,食品企业不断增加,食物品种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风格的要求日益提高。同时,国家有关立法、行政监管机关和执法部门不断加大对食品工业的监管力度,相继研究制定并出台多项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今年以来,《食品安全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也正在征求意见,《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已经颁布,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也开始启动,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产品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由于各种原因,政策法规和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食品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存在差距,对食品工业正常运行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如“电子监管码”制度的实施等情况。

为使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更加民主、科学,发挥好应有的积极作用,政府机关已充分注意听取采纳食品行业骨干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申请成立“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与法规工作委员会”,以动员食品企业积极参与食品政策法规和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发挥食品行业专家的作用,为国家提出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维护食品企业正当权益。

三、业务范围:

研究食品行业发展规律和经济运行情况,提出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建议;研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卫生安全、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和分析检验标准、研究食品科学技术发展方向、食品工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企业意愿,维护企业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为促进食品工业的繁荣与发展服务。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赵越,电话兼传真:63192649)。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联系电话:010-6331371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