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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流通协会申请成立燃气流通分会

时间:2008-11-13 来源:国资委协会办  作者:

中国燃料流通协会申请成立燃气流通分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燃料流通协会燃气流通分会

二、申请理由:

燃气是气体燃料的总称,它是指能燃烧而放出热量,供城市居民和工业企业使用。燃气包括人工燃气(俗称煤气),液化石油气(LPG),天然气等,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提出,国家对城市燃气领域的开放,以及管理建设的延伸,为中国城市燃气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燃气流通行业发展迅速,燃气应用快速普及,成立燃气流通分会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现有燃气市场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行业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燃气流通市场特点与其它燃料又有所不同,因此成立燃气流通分会可以有针对性地为行业开展专业化的服务。

中国燃料流通协会成立以来,一直对燃气流通行业的工作非常重视,也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会员都来自于燃气流通企业,成立分会是形势所需,更是会员们的愿望。中国燃料流通协会申请成立燃气流通分会,以便为会员提供专业化、特色化的服务,促进燃气流通业的发展。

三、业务范围:

(一)开展信息统计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会员收集国内外燃气流通的市场信息。
(二)总结、交流和推广燃气流通企业在经营管理、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
(三)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协助政府推行燃气流通行业经济政策和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各类人员,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
(五)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调解会员纠纷。
(六)开展行业检查、行业评比,受有关部门委托进行经营资质审查工作。
(七)开展燃气流通企业的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赵越,电话兼传真:63192649)。

    中国燃料流通协会联系电话:010-6806471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